根據南昌市人民政府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達的洪采購定字[2015]6號采購計劃,江西國政招標咨詢有限公司受南昌市財政局和東湖區財政局、青山湖區財政局、紅谷灘新區財政局、新建區財政局的委托,按照市、縣(區)“兩級聯動、統一招標、分級管理、規范操作”的辦法,就2016-2017年度南昌市本級及東湖區、青山湖區、紅谷灘新區、新建區本級預算單位物業管理服務定點供應商聯合招標采購項目(采購編號:JXGZ
定點采購項目:
包號 |
定點服務項目 |
定點服務期 |
定點服務對象 |
01 |
物業管理服務項目 |
24個月,自 |
南昌市本級及東湖區、青山湖區、紅谷灘新區、新建區本級預算單位 |
注:1、采購單位通過公開招標采購方式確定定點供應商,在定點供應有效期內,招標人所屬預算單位(即定點供應對象)采購所屬財政機關標準收費小于限額標準內的物業管理服務項目,必須在定點供應商處采購。 2、本次定點采購限額標準為:單次或批量服務費50萬元以下(如省政府統一全省公開招標限額標準,則市本級及縣區有權相應調整本項目限額標準)。 3、如中標供應商家數不能滿足采購人需要或協議履行期間中標供應商減少,采購人有權視情況補招。 |
(一)現對原招標文件部分內容進行如下更正:
原招標文件第一章投 標 邀 請中:
2、投標人資格要求:
2.2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2.3資金財務狀況良好;
現更正為:
2、投標人資格要求:
2.2有依法繳納稅收(提供納稅憑證)和社會保障資金(提供社保憑證)的記錄;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投標人,應提供相應證明材料證明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新注冊的投標人或者正在辦理社會保險繳交手續的投標人,需提供社會保險登記證,并承諾在簽訂南昌市本級預算單位2016-2017年度物業管理服務協議之前提供社保繳納證明,未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提供者,將取消其中標資格。
2.3財務狀況報告(提供財務報告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專業擔保機構出具的投標擔保函);
(二)其他事項不變,以原招標文件為準。
采購人:南昌市政府采購辦
采購人地址:南昌市紅谷灘紅谷大廈B座1816
聯系人:巢燕婷
聯系電話:0791-83986405
采購代理機構:江西國政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詳細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區火炬大街807號泰豪商務大廈A座6樓
聯 系 人:朱珍珍
電 話:0791-88194897
傳 真:0791-88194897
郵 編:330096
網 址:7726678.com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南昌市高新支行
賬 號:193202159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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