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西省政府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復,【(2011)部門177號】,江西國政招標咨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無線電監測站委托,對江西省無線電監測站無線電監測設備(進口產品)采購項目(采購編號:JXGZ2011-04-0901)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有意向的供應商前來參加。
一、采購設備清單:
包別 |
項目編號 |
貨物名稱 |
數量(單位) |
預算金額(萬元) |
技術參數 |
01 |
11B177001 |
可搬移站 |
一個 |
400 |
詳見招標文件 |
02 |
11B177002 |
|
一套 |
105 | |
03 |
11B177003 |
|
一套 |
80 |
二、投標人必備資格要求:
01包(可搬移站)
1、投標人必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
2、只有在法律和財務上獨立、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代理機構和采購人的供應商才能參加投標。
3、投標人必須是取得合法經營無線電監測、測向設備及相關設備資格,具有信息系統集成、應用軟件開發經驗,具有安裝、調試維護無線電監測測向系統的能力。同時,并且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務、信譽良好的企業。注冊資金人民幣1000萬元(含1000萬元,或等值外幣)以上。
4、投標人若非監測測向接收機生產廠家,必須提供監測測向接收機廠家或代理商針對此項目的授權書(如是代理商授權需同時附上廠家對代理商的授權書),以及原廠商保修服務證明,投標時須提供所投產品監測測向接收機廠家彩頁。
5、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本次投標:
1)因重大經濟問題正在接受國家有關部門審查的;
2)正在被其他企業兼并(或收購)或因重大經濟糾紛正在進行訴訟或仲裁的;
3)因腐敗和欺詐行為而正在被有關部門處理的。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02包(
1、投標人必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
2、投標人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且注冊資金在500萬元(含500萬元)以上;
3、主要進口儀器非制造商投標,必須有進口設備制造商或代理商針對此項目的授權書(如是代理商授權需同時附上廠家對代理商的授權書);
4、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本次投標:
1)因重大經濟問題正在接受國家有關部門審查的;
2)正在被其他企業兼并(或收購)或因重大經濟糾紛正在進行訴訟或仲裁的;
3)因腐敗和欺詐行為而正在被有關部門處理的。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03包(
1、投標人必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
2、投標人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且注冊資金在500萬元(含500萬元)以上;
3、主要進口儀器非制造商投標,必須有進口設備制造商或代理商針對此項目的授權書(如是代理商授權需同時附上廠家對代理商的授權書);
4、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本次投標:
1)因重大經濟問題正在接受國家有關部門審查的;
2)正在被其他企業兼并(或收購)或因重大經濟糾紛正在進行訴訟或仲裁的;
3)因腐敗和欺詐行為而正在被有關部門處理的。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注: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相關證書、證明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
三、購買招標文件時請提供以下相關材料:
(1)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驗后歸還、復印件需加蓋公章留存)
(2)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原件留存)
四、有意向的供應商可從江西國政招標咨詢有限公司得到進一步的信息和查閱招標文件。
五、有意向的供應商可從2011年6月7日至2011年6月22日每天(節假日除外)08:30―16:00(北京時間)在江西國政招標咨詢有限公司購買招標文件,本招標文件每包售價為3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六、投標保證金應于2011年6月23日16:00時(北京時間)之前遞交到江西國政招標咨詢有限公司。(注:投標保證金不接受個人名義匯款,匯款需以到帳為準)
七、所有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及開標一覽表必須單獨密封,并于2011年6月27日上午9:00―9:30遞交至南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紅谷灘豐和大道1318號)四樓5號開標室。
八、開標定于2011年6月27日09:30時(北京時間),在南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紅谷灘豐和大道1318號)四樓5號開標室,屆時請投標人的法人或經正式授權的代表出席開標大會。
采購人:江西省無線電監測站
采購人地址:南昌市高新區高新一路89號
采購人電話:0791-8169757
采購代理機構:江西國政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詳細地址:南昌市高新開發區高新七路186號一樓
聯 系 人:熊思杰
電 話:0791-8194897
傳 真:0791-8194861
郵 編:330096
開 戶 行:興業銀行南昌二七南路支行
賬 號:502010100100177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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