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編號:JXGZ2021-08-0913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江西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2021年度交警裝備采購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8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競爭性磋商公告和文件
更正內容:
1、原采購公告和磋商文件中“三、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21年8月20日到2021年8月27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6: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現更正為“三、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21年8月20日到2021年9月3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6: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2、原采購公告和磋商文件中“四、響應文件提交2021年8月31日09:30(北京時間),五、開啟時間:2021年8月31日09:30(北京時間)” 現更正為“四、響應文件提交2021年9月6日09:30(北京時間),五、開啟時間:2021年9月6日09:30(北京時間)”;
3、原采購公告和磋商文件中“(三)響應文件遞交時間:2021年8月31日09:00-09:30(北京時間)” 現更正為“(三)響應文件遞交時間:2021年9月6日09:00-09:30(北京時間)”;
4、原采購公告和磋商文件中“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7、供應商必須是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裝生產企業目錄》內的生產企業,同時具備本項目所供品種“冬執勤、高警大衣”生產資格的企業,被取消的生產企業除外” 現更正為“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7、供應商必須是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裝生產企業目錄》內的生產企業,同時具備本項目所供品種“冬執勤”生產資格的企業,被取消的生產企業除外”;
5、原磋商文件第五章評審標準 二、評分細則:技術部分中“供應商必須提供所供產品(冬執勤和高警大衣)公安部出具的質量檢測報告復印件作為證明材料,原件現場核查” 現更正為“供應商必須提供所供產品(冬執勤)公安部出具的質量檢測報告復印件作為證明材料,原件現場核查”;
6、其他事項不變,請各供應商以更正的磋商文件制作磋商響應文件。
更正日期:2021年8月26日
三、其他補充事宜
無
四、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江西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
地 址:南昌市紅谷灘區鳳凰北大道997號
聯系方式:0791-87286676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江西國政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廬山南大道348號南昌市農業科學院大樓十樓聯系方式:0791-88194897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熊思杰 朱珍珍
電 話:18607918793